作者: 时间:2024-11-19 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 中 小
忻审管社许〔2024〕92号
保德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委托山西中福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德县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表》(报告编号:ZFJC-YP-2024-XZ045-01版本:C版 以下简称 《预评价报告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同意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核。该项目涉及1 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型号待定,拟设置在综合服务楼四层DSA手术室。
二、你院对该项目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对照《预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加以整改落实,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并提请我局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抄送: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