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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4-09-09 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 中 小
忻审管社许〔2024〕66号
定襄县医疗集团/定襄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定襄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递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张宏”变更为“徐伟”。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抄送: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