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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神池输气管道工程(石庙村段改线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作者:         时间:2024-06-21       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    中    小     

  忻审管生态函〔2024〕49号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三岔-神池输气管道工程(石庙村段改线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报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主动配合监督管理,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影响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山西省水利厅、忻州市水利局、五寨县水利局、山西海琳水利勘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