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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忻州康宁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延续的批复

  作者:         时间:2022-04-28        大    中    小     

忻州康宁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校验、延续的申请》材料已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采取审阅资料、实地勘验等方式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校验,认为条件基本符合,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并准予延续。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专科医院

  机构名称:忻州康宁医院

  机构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东楼乡东楼新村(忻台线)

  法定代表人:张  璇

  主要负责人:张  璇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    位:70张

  有效期限:2022年5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

  二、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  /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中医科;中医内科专业;中医老年病科专业;中医针灸科专业;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中医康复医学专业******

  请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从事许可范围以外的其他诊疗活动,自觉接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抄送: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