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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鑫源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优质马铃薯淀粉项目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作者:         时间:2021-11-29        大    中    小     

岢岚县鑫源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岢岚县鑫源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优质马铃薯淀粉项目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该项目位于岢岚县西会村,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忻发改备案〔2006〕8号),规模5600吨/年;2016年11月投产,实际建成规模3000吨/年。项目位于天桥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离最近的天桥泉域重点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约50km。

  二、原则同意《评价报告》有关评价结论。项目区孔隙地下水位埋深45m,岩溶地层顶板埋藏深140m,其上覆分布有第三系隔水层,岩溶地下水位埋深170m。该项目基础开挖最大深度4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孔隙地下水含水层和岩溶地下水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

  (一)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二)项目产生的薯渣作为饲料回用;脱水污泥送锅炉掺烧;灰渣、脱硫渣作为制砖材料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区进行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收集池、污水管沟、垃圾堆存处等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对周围已有合法取水户造成不利影响,你单位应主动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承担全部责任,确保周边居民用水安全。

  五、依据《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岢岚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日常监管,忻州市水利局负责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抄送:忻州市水利局、岢岚县水利局、忻州市瑞晟水利勘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