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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吖示(宁武县化北屯垃圾填埋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作者:         时间:2021-02-24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宁武县化北屯垃圾填埋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宁武县李家洼村 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智慧环保管家发展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25950m2,其中卫生填埋库区占地面积18443.5m2,日处理生活垃圾22t,库容20万m³,服务期18年,服务范围为宁武县东寨镇、涔山乡、迭台寺乡、化北屯乡、怀道乡、圪廖乡、西马坊乡、石家庄镇、新堡乡、东马坊乡等10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围堤、垃圾坝、防渗系统、地表水收集及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及导排系统、渗沥液处理站及项目配套的辅助、贮运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29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2万元。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019-140925-77-01-100138);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该项目的用地选址意见(宁自然资函〔2019〕96号)。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工程弃渣统一收集后回用于填埋区场地平整;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填埋库区渗滤液,经厂内300m3调节池和处理能力10m3/d、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膜”工艺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特排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多余回喷至填埋区,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避免大风天气集中作业和加强场区洒水抑尘来降低扬尘的排放量;渗滤液调节池上方加设PE浮盖和膜进行密闭、同时设置导气管,废气经加盖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NH3、H2S限值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填埋气通过设置导气石笼收集,收集率90%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焚烧火炬燃烧,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运输车辆、填埋机械、泵类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作业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其中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入场填埋,废活性炭返厂再生。确保所有固废得到合理处置。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报纸公示2020年6月22日和6月24日,张贴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至7月6日;2021年1月26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