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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繁峙圣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山西凯鹏实业有限公司)

  作者:         时间:2021-02-23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繁峙圣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繁峙县金山铺乡贾家井村租赁华茂精密铸造公司废线材生产车间 繁峙圣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次技改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规范化改造生产车间(包括地面防渗处理)、安装设备(拆除一条镀锌生产线,新建2条丝网加工线)、配套酸洗废水处理池、新建酸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退火炉改为燃用LNG气体等,项目办公室、职工生活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依托华茂精密铸造公司现有设施,技改后年产镀锌丝3万吨,加工丝网30万m2(外购线网镀锌处理)。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1-140924-89-05-80480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 1、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的“以新带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对现有生产车间地坪进行防渗处理,拆除现有燃煤退火炉,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2、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通过耐酸泵排入1套处理规模5m3/h,处理工艺“中和+絮凝沉淀+砂滤+超滤”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全部循环用于水洗工序、酸洗工序和酸雾净化塔补水,不得外排。定期在调节池中加入石灰和偏铝酸钠,延长废水循环利用率;清洗废水定期更换,及时补充新鲜水,排放的循环水全部送华茂高炉冲渣补水,不得外排;本项目不建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华茂公司已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酸洗槽槽体进、出口采用水帘封闭,酸洗槽加盖全封闭,在酸洗槽的前、后端上方设集气罩收集酸洗过程产生的盐酸雾,通过通风排气系统送至酸雾净化塔碱水喷淋处理,经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退火炉使用LNG气体,排放浓度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考核标准要求(烟尘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处置措施。电镀废滤芯、电镀槽渣、废机油、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规范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废铁丝、铁皮送华茂精密铸造做原料使用;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要求合理处置。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0.01t/a,氮氧化物2.7t/a。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9日;报纸公示2020年5月8日和5月15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2 山西凯鹏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年铁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繁峙县城南偏东165°方向,直距县城12km处实施15万吨/年铁矿开采项目,行政区划隶属繁峙县岩头乡管辖。 山西凯鹏实业有限公司 太原霆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50m运输平硐及运输巷道,利用现有3#平硐(利用段长度66m)进行扩帮修整后作为本次1288m运输平硐并延伸运输巷道,利用现有4#平硐(利用段长度40m)进行扩帮修整后作为本次1326m运输平硐并延伸运输巷道,利用现有回风平硐(利用段长度48m)进行修整后作为本次1366m回风平硐并延伸回风巷道,同时新建办公生活区,在各平硐场地配套建设地表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万元。该项目持有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1400002009122110054024);根据《山西省繁峙县山西凯鹏实业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该项目矿区面积2.616km2,开采标高1450m-1250m,生产规模1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

 

  开采。

1、优先解决现有工程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在本次工程投产前必须完成,并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2、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矿区各平硐场地、办公生活区、取土场、废石场、运输道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书》中生态保护与恢复进度完成治理规划区的整治、覆土、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3、严格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在1250m运输平硐口工业场地建设1座1.0m3/h的矿井水处理设施(YG-1.0型净水器),1288m运输平硐口、1326m运输平硐口分别配套建设1个30m3的地埋式矿井水收集池和1个30m3的地埋式清水池。各开采阶段,矿井水经各自运输平硐排水沟排入配套的收集池收集后,再通过输水管路送入1250m运输平硐场地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凿岩降尘用水,不得外排;在办公生活区场地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0.5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A/O+沉淀+活性炭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全部回用于本矿各硐口工业场地洒水、储矿场洒水、废石场洒水、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区道路硬化,路面定期

  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1250m运输平硐场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进出车辆进行车身和轮胎的清洗;储矿场设置全封闭储库,且库顶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设施;废石场废石分层堆放并及时压实,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厂区内、废石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本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0.35MW的电锅炉进行供热,各平硐场地采用临时电暖器供热,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各产噪设备采用密闭隔声、减振措施,风机出口处加扩散塔,水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限制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6、严格落实固废污染处置措施。开采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在回填滞后时送往本项目废石场处置,废石场的废石要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方式、步骤规范建设及堆放,堆存达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土地复垦,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在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垃圾箱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

  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8、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选矿工程。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5日;报纸公示2020年12月24日和12月25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