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0-22 大 中 小
忻审管资定许决字〔2020〕90号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建字[2004]287号和《关于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额“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陈志华等137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和周为达等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延期申请作出通知通告,详见附件。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