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0-19 大 中 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定襄晋康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定襄县晋昌大街南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 定襄县晋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绿洲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定襄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层、二层及五层部分改造为医院主体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122m2,设置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定审批卫准字﹝2020﹞1号)。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装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及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送至处理能力1m3/h、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襄县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市政集中供热,非采暖期使用空调供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活性炭吸附等除臭措施;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带收集密封,做到及时清运、处置。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医院各楼层安装隔声门窗;优先选用低噪设备,生活及消防水泵置于室内,采取减震措施,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加强入院车辆行驶管理,禁止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和污泥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单体辐射项目应另行评价。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 |||||||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