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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10-19        大    中    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定襄晋康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定襄县晋昌大街南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定襄县晋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绿洲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定襄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层、二层及五层部分改造为医院主体及其配套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122m2,设置床位20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定审批卫准字﹝2020﹞1号)。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装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及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一起送至处理能力1m3/h、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消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定襄县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市政集中供热,非采暖期使用空调供暖,不得自建燃煤锅炉;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活性炭吸附等除臭措施;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带收集密封,做到及时清运、处置。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医院各楼层安装隔声门窗;优先选用低噪设备,生活及消防水泵置于室内,采取减震措施,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加强入院车辆行驶管理,禁止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和污泥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单体辐射项目应另行评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