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6-29 大 中 小
河曲县中天隆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河曲县中天隆水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备案本)〉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指南》要求,你公司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请按照专家出具的审核评估技术审查意见执行,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结束前,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指南》的验收程序报请我局组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抄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山西瑞鑫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