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7-29 大 中 小
一、行使机构: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改革方式:告知承诺
三、改革内容: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四、行使依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五、许可条件:
(一)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六、 材料要求:
(一)书面申请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清运协议
七、程序环节:受理、审查、复审、决定、送达
八、监管措施: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二)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