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违规冻结微信支付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1-15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4年11月15日13:00左右收到微信支付通知,微信支付被限制使用,显示是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冻结。本人户籍是河南省,现居江苏省,请问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有何资格在没有和本人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对本人生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请领导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解封微信支付。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1-15 |
回复内容 | 请拨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