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4-17 来源: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大 中 小
忻审管社许〔2024〕27号
忻州忻安应急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递交的《民办职业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及自愿作出符合办学条件的承诺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函〔2021〕675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审阅了你单位的申请资料,结合申请人作出的承诺,认为你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设立忻州忻安应急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名称:忻州忻安应急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水疗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李亚君
二、工 种:电工、焊工
三、有效期限
本次批准有效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至2027年04月16日。
学校设立后,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确保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并自觉接受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