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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时间:2019-08-15        大    中    小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各窗台平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136号)和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忻安办发[2019]5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为基础,构筑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属地监管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行政审批局成立全局安全生产领导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组 长:邵文生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副组长:李晓明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郭建平   市行政审批局纪检组组长

   刘 文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渊担任。办公室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突出整治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整治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人员密集场所应明确专人担当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3.义务消防员和逃生引导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3.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

范围: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各科室、局所属单位、各窗口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严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敬畏心理,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核心,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做好、做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把安全生产之弦绷得紧而又紧,把安全生产责任压得实而又实,把安全生产举措落得细而又细,自觉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防线。

(三)全面排查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局机关、局所属中心、入驻各平台负责人将各自排查和检查突出问题报回办公室。

联  系 人:贾晓艳

联系电话:3025268

邮  箱:xzzwdt@126.com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1、P020220302566746341463.docx